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业准入,由江西省运管局制定的《江西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规范(试行)》近日正式下发。
根据《江西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规范(试行)》,从事一类租赁经营业务的,自有车辆应在100辆以上;从事二类租赁经营业务的,自有车辆应在50辆以上;从事三类租赁经营业务的,自有车辆应在10辆以上。对经营场地,要求有固定的、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;租用经营场地的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,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;停车场车辆泊位数不得少于保有租赁车辆数的50%。
在经营许可方面,今后,县(市、区)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汽车租赁经营许可;未设县(市、区)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,由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许可。汽车租赁经营按照拥有自有车辆数量不同分为一、二、三类。获得一类租赁经营许可的,可以从事大中小型客车和普通货车租赁经营;获得二类租赁经营许可的,可以从事中小型客车租赁经营;获得三类租赁经营许可的,可以从事小型客车租赁经营。
◆ 出行泰国免落地签证费政策再次延期4月24日,泰国政府决定将免落地签证费的时间...
▲点击上方#冯站长之家新闻连播一键收听全部语音版▲ 冯站长之精选 点击文字了解...
最新 精选 区块链 汽车 创意科技 媒体达人 电影音乐 娱乐休闲 生活旅行 学习...
厦门文化旅游推介会现场。(宜宾新闻网 潘一豪 摄) 宜宾新闻网11月21日讯(记...
来源:传媒樱桃派( ID:chuanmeiyingtaopai) 今天,是回忆...
10月1日,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阅兵式。 10月28至31日,中共十...
最新 精选 区块链 汽车 创意科技 媒体达人 电影音乐 娱乐休闲 生活旅行 学习...
最新 精选 区块链 汽车 创意科技 媒体达人 电影音乐 娱乐休闲 生活旅行 学习...